家用电器安全常识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8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家用电器安全常识 |
在购买家用电器时,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比较一下产品的额定电压是否和家庭所在地的供电电压相符。
家用电器不要安置在潮湿、有热源,或易燃物、灰尘多的地方。
家用电器在运行过程中,不得用湿手接触开关或其金属外壳,更不能触及电器元件。
在使用电吹风、电熨斗等电器时,不要将电线绕在手上或小臂上。
使用电热器具,须有过热保护装置。如有异常气味和噪声,应立即切断电源。
要经常检查功率较大的电热器具的电源引线、插头、插座,发现老化或损坏要及时更换。
电源引线或供电线路如有裸露处,要用电工胶布包好。
要求用三脚插头和三孔插座引入电源线的家用电器,不要用对称的双脚插头和两孔插座来代替。
电器通电试运行前,开关应置于停机位置。开机、调试、停机等过程应严格按说明书中指出的操作顺序进行。通电后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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