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7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 |
不要过度充电
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充电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过度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多次长时间充电,会导致电池失水,严重的会导致电池过热鼓胀,引发爆炸。
不要私拉电线充电
不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进行充电,或从室内拉“飞线”到室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否则电源线易受损引发火灾。
确保充电器和电池型号匹配
在使用过程中,不要私自更换电动自行车电池或购买不同型号的充电器。参数型号的不匹配将导致充电过程中电压过高,电池失水加剧,快速升温引发爆炸。
确保充电场所安全
不要在公共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区域充电,以免起火后阻塞安全通道,造成人员伤亡。
定期维修保养
不要使用“超期服役”电池,不要私装防盗器,增加用电负荷。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后,要交给专业人员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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