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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7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6-1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

不要过度充电

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充电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过度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多次长时间充电,会导致电池失水,严重的会导致电池过热鼓胀,引发爆炸。

不要私拉电线充电

不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进行充电,或从室内拉“飞线”到室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否则电源线易受损引发火灾。

确保充电器和电池型号匹配

在使用过程中,不要私自更换电动自行车电池或购买不同型号的充电器。参数型号的不匹配将导致充电过程中电压过高,电池失水加剧,快速升温引发爆炸。

确保充电场所安全

不要在公共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区域充电,以免起火后阻塞安全通道,造成人员伤亡。

定期维修保养

不要使用“超期服役”电池,不要私装防盗器,增加用电负荷。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后,要交给专业人员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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