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部门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xxffd2260119/2023-000001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消防大队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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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部门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灭火救援工作,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沂水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以及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火灾或导致其他重、特大次生灾害的火灾事故或者发生在其他区域可能发展成为影响沂水县的火灾事故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建立健全火灾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准备和物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二)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灭火救援应急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并充分发挥社会灭火救援资源优势,确保快速高效地实施本预案。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接警出动。火灾事故处置中的灭火出动,是指消防救援人员从接到出动指令至到达火灾现场的过程,是扑救建筑火灾的首个环节。
(一)调集力量
接警后,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要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火灾等级、作战单元和灭火救援预案,实施力量调集,调派辖区初战力量编成。要加强第一出动,针对不同的火场情况一次性调动所需的灭火力量,集中优势兵力于火场。
作战单元部署:具体作战单元包括灭火冷却、侦查搜救、供水供液、举高喷射、破拆排烟五种功能单元。
(二)通信联络
出动过程中,应保持出动车辆与通信指挥中心、作战车辆之间、第一出动力量与增援力量之间的通信联络,进一步明确着火建筑所在地址、水源、建筑结构和周围环境、人员被困等情况,传递指挥员命令、灭火救援预案和相关信息。
二、途中准备。赶赴火场途中,辖区指挥员通过获得的信息,判断和预测现场火情,提前向各参战车辆部署战斗任务和停靠水源的位置、供水方式,根据预测和判断情况,及时请求指挥中心调集增援力量。
(一)安全防护
1.在内攻登高时,消防人员应配备登高用的安全绳索、防坠装备;在烟热环境中行动时,应佩戴特种防护装备;在战斗行动过程中,消防人员应做好身体固定保护工作。
2.参战的各侦查、灭火、供水等小组根据情况调整安全防护措施和等级。
3.穿着各防护装具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不可随意穿着,任意佩戴。
4.操作举高消防车时,车辆应停靠在安全区域,选择安全平台操作。
三、战斗展开。战斗展开是指挥员根据火场情况,下达战斗命令,各作战单元按照各号员任务分工,迅速展开战斗行动。
(一)火情侦查
现场的火情侦查,是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掌握火场情况,为总体灭火方案提供决策支持,必须贯穿灭火救援全过程。
1.人员组成
(1)主要由指挥员、火场文书、安全员组成侦查小组,安全员应随时观察火情变化,报告有关情况。
(2)火场情况复杂时,应组成若干个侦查搜救小组,划分区段实施侦查,重点区域的侦查小组由救援经验丰富的消防救援人员担任。
2.方法和内容
(1)通过消防控制室侦查。观察建筑内的起火部位,火势的发展,内部消防设施运行以及作战人员行动等情况。
(2)仪器侦查。使用热成像仪、测温仪、望远镜等仪器对火灾实施侦查,还可使用建筑结构稳定仪观察着火建筑的结构稳定情况。
(3)内部侦查。侦查搜救小组深入内部,侦查具体着火部位、火势蔓延方向,人员被困的数量和位置,救生的途径和方法,燃烧的物质和范围,有无需要保护和疏散的物资情况。
(4)外部观察。建筑外部结构特点,及其毗邻建筑情况,是否需要破拆,供电情况;举高消防车和其他主战车辆停车位置、水源及周围水源和道路情况。
(二)火场警戒
火灾现场的警戒,是维持火场秩序,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保障灭火战斗行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1.警戒范围
根据着火建筑高度和火情,以及周边环境,确定警戒范围,尤其要考虑不同高度的着火建筑坠落物坠落的距离确定警戒范围,高度越高,范围越大,反之则越小。
(三)火场救人
火灾事故中的疏散救人行动,要根据现场情况而定,应采用多渠道、多途径、多手段的疏散救生。火场救人任务主要由侦查搜救单元承担。
1.救生方法
(1)利用消防电梯疏散、楼梯疏散救人。
(2)利用举高消防车、安全绳、缓降器、软梯、消防梯、救生气垫等救人。
(3)实施破拆等手段,打开救人通道实施救人。
(4)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疏散被困人员;派消防救援人员引导被困人员至安全地带;消防救援人员深入内部搜索,抢救被困人员。
(四)内攻灭火
扑救火灾事故,消防救援人员内部可依托防烟楼梯间、防火分区设置阵地,堵截火势蔓延;外部举高喷射单元利用高喷车、车载炮全力控制消灭火势。该任务主要由灭火冷却单元承担。
(1)射水方式。“点射式”:当现场带电物质起火、着火点范围较小或水源不足等情况下;“滴落式”:当现场发现近距离范围内有堆垛形式可燃物质燃烧时;“T”型:顶部及立体方位冷却控火;“O”型:实现灭火与驱散排烟相结合;“Z”型:对横向着火面积较大区域进行覆盖冷却;“N”型:对纵向着火面积较大区域进行覆盖冷却。
(2)水带铺设延伸方式。在狭小空间范围内采用“内卷式”水带铺设推进,解决延伸过程中水带交叉不便拖行的问题。
(3)在门控阶段中,需用测温仪评估房间内温度,采取脉冲射水的方式驱散室内烟气,降低温度,防止回燃、轰燃发生。
(五)火场供水
在建筑火灾扑救中,根据火场需要,合理使用水源,确保火场用水。火场供水任务主要由供水供液单元承担。
(1)固定消防设施供水。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火灾现场,若外部观察火势不大,应立即在消火栓处远程启动消防泵向室内消防管网供水,直接使用室内消火栓出水灭火。同时,派专人到消防泵房,在自动或远程启动失效时,直接开启消防泵供水。
(2)移动与固定设施结合供水。当室内消防水泵供水量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需要或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时,消防车应就近占据水源,向水泵接合器或一、二层室内消火栓供水,如室内消火栓设置减压孔板时,应拆卸减压孔板,以保证消防车的最大供水流量进入管网,满足室内消防管网用水需求。
(3)移动消防装备直接供水。当消防泵、水泵接合器等固定消防设施都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需求时,消防员应铺设水带和利用举高消防车组织灭火剂供给。可采取单车单干线供水、两车耦合单干线供水、消防车与手抬机动泵接力供水、多车耦合供水。
(六)火场破拆
火场破拆的目的是控制火势蔓延和方便喷射灭火剂,外部进攻,阻止火势蔓延和实施排烟。火场破拆任务主要由破拆排烟单元承担。
1.破拆部位
(1)在建筑小区物业人员协助下,标识破拆部位。
(2)影响人员疏散救生和妨碍火情侦查、灭火进攻战斗行动的障碍物。
(3)消除建筑对救援人员潜在危险的建筑构件。
(4)指挥员认为有必要实施的破拆部位。
2.破拆方法
(1)玻璃的破拆。对玻璃窗户的破拆,可在相对一个部位打几处孔洞,破拆前使用胶带纸张贴,使用砸的方法破拆,确保碎玻璃不坠落。
(2)建筑构件破拆。利用无齿锯、多功能液压剪、撬棍等器材进行破拆。
(七)火场排烟
火场排烟是指在火场排除建筑物内因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等进行的战斗行动。火场排烟主要由破拆排烟单元承担。
1.排烟方法
(1)固定设施排烟。建筑火灾实施排烟时,应首先启用建筑内的固定防排烟设施,并关闭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各层的疏散门,保障排烟效果。
(2)移动装备排烟。主要有排烟车、排烟机等。火场还可以采取喷雾水流排烟、高倍数泡沫排烟等方式,排除烟雾。
(3)自然排烟。开启上风方向的下窗和下风方向的上窗,以及中庭的天窗进行通风排烟。通过破拆开辟排烟口,加快排烟速度。
(八)火场照明
火场照明的主要作用是便于人员疏散,稳定被困人员情绪,确保战斗展开和救援人员行动安全。火场照明主要由破拆排烟单元承担。
1.照明方法
(1)车载照明。开启车载照明灯组进行现场照明,确保现场战斗行动的顺利实施。
(2)移动照明灯组照明。在建筑内部设置移动照明灯组实施照明,便于疏散救人及灭火行动的进行。
(3)便携式照明灯具。战斗员进入内部时,可携带手提式、头戴式、肩挎式等便携式照明灯具进行照明;在浓烟、黑暗、地下等情况下,可利用救生照明线进行照明。
(4)利用其他方式照明。如利用建筑物应急照明、临时架线照明、邻近单位照明、城市景观照明、市政照明等。
(九)火场通信
火灾扑救通信工作的重点是保障消防人员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各种信息的及时传递,保障灭火救援指挥的顺利实施。
1.通信器材
便携式无线电台、车载台,有线电话通讯设施等。
2.通信方法
(1)建立火场无线通信组网保证信息通信畅通。
(2)充分利用消防固定电话或架设专线电话,以保证火场指挥部、前沿指挥所及战斗阵地之间的联络。
(3)使用规范的旗语、灯光、手势及扩音器等设备,保证楼层救人、举高消防车操作、火场供水等战斗行动的顺利进行。
(4)利用消防控制室的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向消防救援人员部署战斗任务。
四、战斗结束。火灾扑救结束后,消防救援人员要及时组织检查火场、清点人员和装备,移交现场,恢复战备。
(一)检查移交火场
火灾扑救结束后,消防救援人员必须对火场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没有人员被困、没有复燃可能后,向公安机关和受灾单位移交现场,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恢复道路交通。
(二)清点和归队
在火灾扑救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点人员,整理装备,组织人员和车辆装备安全归队。
(三)恢复战备
1.救援力量归队后,要检查保养车辆装备,补充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2.检查维护保养使用过的市政消防水源,对发现损坏、不能使用的消防水源,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理。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在火灾事故处置过程中,出现本预案未明确事项,由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指挥部临时予以明确。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由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
七、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