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3-0000032 | 主 题 词: | 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2-27 | ||
标 题: |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沂水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沂水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组织有序、协同有力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科学、精准、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切实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与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事故防范应对,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指挥体系、运行机制、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方面的有效举措,提升快速、高效、有序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妥善做好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响应标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高效响应、快速处置,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原则,确保科学、精准、高效应对事故灾害。
(一)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坚持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利用一切手段、力量和方法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防范次生灾害。
(二)高效响应,快速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集资源,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处置,第一时间疏散无关聚集人群,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三)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县乡一体、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运转机制,科学调配人力、物资、技术和信息,科学精准高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运行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处置复杂程度、处置时间长短等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组织架构、组成部门及职责,优化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工作制度,确保科学、精准、高效实施应急处置。
(一)现场指挥部
参照《沂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县政府有关同志、事故发生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为副总指挥。根据有关规定和救援需要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党对救援工作的核心领导。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专家组)、医疗救治组、新闻宣传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家属接待组、监测预警组等。
1.综合协调组。县政府负责同志(即副总指挥)为组长;成员包括县委、县政府有关同志,县应急局、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2.抢险救援组(专家组)。行业监管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组长;成员包括县应急、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救援队伍、事发地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及有关专家。
3.医疗救治组。县卫健局负责同志为组长;成员包括县卫健局、临沂市中心医院、县人民医院有关同志、医疗专家等。
4.新闻宣传组。县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为组长;成员包括县委宣传、县网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局、行业主管等部门、单位有关同志,事发地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5.安全保卫组。县公安局负责同志为组长;成员包括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6.后勤保障组。县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事发地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7.家属接待组。县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成员包括县人社局、县民政、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涉事企业负责同志,以及遇难(险)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同志。
8.监测预警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组长;成员包括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事发地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二)现场指挥部组成部门及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部署灾害事故应急期间新闻报道、现场媒体人员管理、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网信中心:负责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网络信息监测和网络负面舆情的应急管控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事故应急期间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发改局:组织煤、电、油、气及其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参与受灾群众安置保障等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学生疏散避险,组织校园事件应急救援并参加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医用应急物资的生产,参与民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负责灾害事故处置现场及周边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有关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资料和应急测绘保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参与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提出环境污染管控措施,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辐射等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住建局: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公用事业事故应急抢险和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工作,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参与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抢修和运输运力保障,组织县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救援,参与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水利局: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参与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渔业事故应急救援和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应急救援生活必需品保障,参与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游客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境外旅游团队人员的安置工作,参与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参与主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国资中心:参与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相应类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检验技术部门参与应急现场食品、瓶装饮用水检验,依法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县供电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力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电力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应急救援气象预警和服务。
通信部门:负责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形式应急力量开展救援工作,负责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界定,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或救援保障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工作制度
1.应急值守制度。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应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传达、跟踪、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各项指示、指令、任务,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抢险救援处置信息。
2.工作例会制度。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定期召开例会,汇总当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人员装备设备物资投入情况,研究汇总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3.信息报告制度。各工作组安排专职信息员,收集、整理当日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工作信息,并及时汇总向现场指挥部报告。起草会议材料、会议纪要、事故报告、大事记及简报等材料。一般事故每日向市应急局报告1次综合信息材料。
4.跟踪督办制度。综合协调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县领导指示及交办事项、指挥部决策事项等清单台账,及时转交各工作组办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办事项办结的,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销号。
5.新闻发布制度。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成立现场指挥部后,由现场指挥部(新闻宣传组会同综合协调组)统筹,统一对外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必要时可召开新闻发布会。
6.工作总结制度。各工作组在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建档,开展全程总结和反思,提出整改措施,由综合协调组汇总形成总结材料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
四、组织实施
切实做好一般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规范,针对指挥体系、运行机制、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重点环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要深入思考、重点研究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的制约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与水平。
附件【附件1会议纪要.docx】
附件【附件2新闻通稿模板.docx】
附件【附件3工作专报.docx】
附件【附件4指挥部工作制度.docx】
附件【附件5指挥部工作组职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