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烟花爆竹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0-000012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12-09 | |
标 题: | 沂水县烟花爆竹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沂水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一、编制目的…………………………………………………1
二、编制原则…………………………………………………1
三、编制依据…………………………………………………1
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概况…………………………………2
五、应急救援预案预警、作用和目标………………………2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3
七、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7
八、应急救援程序……………………………………………8
九、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9
十、有关规定………………………………………………11
附件: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联系方式……………………13
沂水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组织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
《临沂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临沂市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概况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各2家,零售商店570余家,分布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
五、应急救援预案预警、作用和目标
建立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对象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巨大影响和破坏力,造成火灾、爆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本《预案》所指较大以上事故是指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成立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总工会、县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检察院、县监察局、供电公司、县委宣传部、经营固定和移动通信业务的公司、及事故发生地所属乡镇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县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2)审查批准现场救援方案;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变更、修改现场救援方案,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在全县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做好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8)办理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接报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3)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4)综合协调各专业救援组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指挥部开展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根据事故救援、处理情况,协助信息新闻组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监督检查各部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9)负责建立县安全生产专家组,并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现场咨询服务工作;
(10)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安监局:履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4)县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县城管执法局: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社会秩序。
(6)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县环保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县质监局:负责协调烟花爆竹制品的抽样检查工作,并参与事故处理。
(10)供销社: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1)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12)县人社局、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3)县总工会: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4)检察院、监察局: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15)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和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及善后工作的宣传报道。
(16)供电公司:负责抢险救援期间所需供电线路合理调度,及时对损坏的线路维修,确保抢险救援工作。
(17)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全县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在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18)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及时汇报可能造成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信息和情况,服从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情况,传递信息,及时、准确下达指挥部的指令,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1、事故情况报告
(1)政府值班室电话:2251541;
(2)安监局值班电话:2227400;
(3)公安局值班电话:110;
(4)消防大队值班电话:119;
(5)急救电话:120
2、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八、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先行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伤员抢救、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和隐患处置工作。
1、封锁事故现场。根据人员伤亡和波及范围,设定现场抢险救援警戒区域。同时设立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保证救护车辆畅通。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2、社会动员。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县指挥部负责动员、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征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3、指挥协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由县有关部门等参加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研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人员疏散、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4、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险情得到根本消除,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指挥部向批准应急预案的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九、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域,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县消防大队、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卫生局、供电公司、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工作,该组由县消防大队、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
5、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由县供销社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县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由县环保局负责。
7、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县消防大队、安监局负责。
8、新闻报道组: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和协调下,制订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有关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9、应急通信组:由通信部门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10、善后处理组:由县总工会牵头,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相关保险公司、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参加,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11、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监察局、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参加,检察院派员参加,协助抢险,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十、有关规定
1、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指挥部及办公室的通讯联络,及时向指挥部及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保证救援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科学、有序、有效地进行。
2、各部门、各抢险救援组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时,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情况,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要详细作好记录,并妥善保存好现场证据,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现场记录和证据报送应急救援办公室。
3、在实施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房屋和场地,各单位必须服从调用和占用,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和分工制定救援工作方案,要把救援队伍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器材、交通通信工具等落到实处,定期组织救援演练,保证救援队伍处在常备状态。
5、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附件: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
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县政府办公室 |
2251541 |
供销社 |
2232012 |
安监局 |
2227400 |
移动公司 |
2266866 |
公安局 |
2251622 |
联通公司 |
2251345 |
消防大队 |
2260119 |
沂城街道办事处 |
2276811 |
交警大队 |
2203700 |
道托镇政府 |
2331108 |
质监局 |
2232990 |
高桥镇政府 |
2811108 |
卫生局 |
2251670 |
马站镇政府 |
2661108 |
环保局 |
2212369 |
杨庄镇政府 |
2851108 |
交通运输局 |
2236008 |
富官庄镇政府 |
2881108 |
气象局 |
2251531 |
沙沟镇政府 |
2761108 |
财政局 |
2232113 |
诸葛镇政府 |
2731117 |
经信局 |
2251564 |
龙家圈镇政府 |
2322108 |
住建局 |
2251431 |
黄山铺镇政府 |
2611108 |
农业局 |
2251631 |
崔家峪镇政府 |
2641108 |
民政局 |
2251582 |
圈里乡政府 |
2781108 |
监察局 |
2251521 |
夏蔚镇政府 |
2421108 |
检察院 |
3011866 |
高庄镇政府 |
2441108 |
总工会 |
2251460 |
泉庄镇政府 |
2691108 |
人社局 |
2231551 |
沂蒙风情旅游景区 |
2591108 |
广播电视台 |
7362009 |
许家湖镇政府 |
2501108 |
供电公司 |
2201022 |
四十里堡镇政府 |
2401108 |
城管执法局 |
2255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