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安办发〔2016〕84号文件的通知(沂安办发〔2016〕117号)
索 引 号: | 01-19-2017-00001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0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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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安办发〔2016〕84号文件的通知(沂安办发〔2016〕117号) |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临安办发〔2016〕84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安委会,沂城街道安委会,沂水经济开发区安委会,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2016年第二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通知》(临安办发〔2016〕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警示宣传工作,并按照《临沂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落实制约和惩戒措施,住建部门要把我县两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临安办发〔2016〕84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2016年第二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