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5-02-2017-00001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安办发〔2017〕3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各乡镇安委会,沂城街道安委会,沂水经济开发区安委会,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7〕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旅游安全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防各类旅游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旅游安全形势稳定。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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