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17〕194号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18-2017-00006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安办发〔2017〕10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18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2-18 | ||
标 题: |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17〕194号文件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沂水经济开发区安委会,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新时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全面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各类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鲁政办字〔2017〕194号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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