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沂安办发〔2016〕110号)
索 引 号: | 01-12-2017-00000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01-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1-12 | ||
标 题: |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沂安办发〔2016〕110号) |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消防网格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行业主管单位的消防检查力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消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一、督查时间
2016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各社区及社会单位。
三、督查形式
由县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3个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级所辖社区、社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四、督查内容
(一)对乡镇(街道)督查内容
1.是否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 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
2.是否已编制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并组织实施;
3.马站镇、许家湖镇、四十里堡镇、泉庄镇、黄山铺镇,是否按照公安部《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并在乡镇驻地安装市政消防栓。其他乡镇是否按照“一镇、一队、一车”标准,建设消防队伍,并在乡镇驻地安装市政消防栓;
4. 是否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并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
5. 是否按要求在所有社区建成“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
6.是否落实社区消防工作“五个一”要求(即有一处宣传阵地、有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有一只志愿消防队、有一套灭火设备器材、有一份《居民防火公约》)
7.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
8.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庄是否全部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
9.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
(二)对乡镇(街道)所辖社会单位督查内容
1.单位、企业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是否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4.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6.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7.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8.是否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年内至少进行2次灭火疏散演练;
9.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10. 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督导检查内容,逐乡镇逐项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要积极配合督导组的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抓好复查,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县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此次督导工作情况将列入全年消防综合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确保专项督查行动取得实效。
各督导组要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2225119,邮箱:yishuixiaofang@163.com)。
附件:1、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内容
2、社会单位督导检查内容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附件1
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内容
乡镇、单位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内容
|
督查办法
|
督查情况
|
1
|
是否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 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
|
查看部署文件照片及检查台账等
|
|
2
|
是否已编制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并组织实施
|
查看台账资料
实地查看
|
|
3
|
马站镇、许家湖镇、四十里堡镇、泉庄镇、黄山铺镇,是否按照公安部《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并在乡镇驻地安装市政消防栓。其他乡镇是否按照“一镇、一队、一车”标准,建设消防队伍,并在乡镇驻地安装市政消防栓
|
查看台账
实地查看
|
|
4
|
是否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并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
|
查看台账资料、
网格化检查台账
|
|
5
|
是否按要求在所有社区建成“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
|
查看台账
|
|
6
|
是否落实社区消防工作“五个一”要求(即有一处宣传阵地、有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有一只志愿消防队、有一套灭火设备器材、有一份《居民防火公约》)
|
查看台账资料
实地查看
|
|
7
|
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庄是否全部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或建成规模适中的微型消防站)
|
查看台账资料
实地查看
|
|
8
|
是否采取“自选动作”,对夏季检查重点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场所结合各地实际列出本地治理清单,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
查看台账资料
|
|
9
|
是否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
|
查看台账资料
|
|
10
|
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
|
查看台账资料
|
|
11
|
是否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重大火灾事故
|
查看台账
|
|
督查人员(签名): 乡镇负责人(签名):
附件2
社会单位督导检查内容
单位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内容
|
督查办法
|
督查情况
|
1
|
单位、企业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查看台账
|
|
2
|
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查看台账
|
|
3
|
是否有员工培训记录,检查、巡查记录,设施、器材维修保养记录
|
查看台账
|
|
4
|
是否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年内至少进行2次灭火疏散演练
|
查看台账
|
|
5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
实地查看
|
|
6
|
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是否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室内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完好有效
|
实地查看
|
|
7
|
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
实地查看
|
|
8
|
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
实地查看
|
|
9
|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
实地查看
|
|
督查人员(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