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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安办明电〔2017〕4 号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04-10-2017-00002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安办发〔2017〕24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4-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4-10
标       题: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安办明电〔2017〕4 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安委会,沂城街道安委会,沂水经济开发区安委会,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鲁安办明电〔201711 号文件的通知》(临安办明电〔2017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生产大快严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狠抓执法监察,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鲁安办明电〔201711 号文件的通知》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  4  2


附件【临安办明电〔2017〕4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鲁安办明电〔2017〕11号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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