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7-05-2017-00004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安办发〔2017〕6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07-05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7-05 | ||
标 题: |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
各乡镇安委会,沂城街道安委会,沂水经济开发区安委会,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鲁安办明电〔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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