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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整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12-18-2017-00005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安发〔2017〕22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2-1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12-18
标       题: 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整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沂水经济开发区安委会,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68号)要求,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问题,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属地管理层面。一是部分地方抓安全生产的韧性和耐力不足。出了事故紧上一阵,时间长了有所松懈,有的较长时期内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存有侥幸心理。二是产业定位有偏差。有的上项目单从经济角度看问题,舍不得既有高危产业搬迁,上高危项目与全县产业区域规划布局相符的意识有待加强。

(二)部门监管层面。一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理念不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协作配合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门执法力度还不平衡。三是“两个体系”建设进展不平衡。

(三)企业主体责任层面。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穿透力较差,存在由管理层到车间再到一线岗位层层递减现象。二是部分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不到位,三级安全培训落实不认真,一线员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基础较差,违章作业时有发生。三是部分企业技术管理团队专业素质偏低,专业人员缺乏。四是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

二、精准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一)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有关问题

1.危化品领域

存在的问题:转型升级任务重、企业布局不合理、部分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较差、部分企业隐患较多等。

应对措施:

(1)开展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按照《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部署,组织对全县化工企业开展新一轮评级评价工作,充分利用评级评价推动全县化工企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经信、环保、安监等部门

(2)推进甲醛和杂醇油行业转型升级。有关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各乡镇)加快组织甲醛企业退城入园、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县化工转型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重点危化企业搬迁步伐。鼓励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就近集中,减少长距离、大批量运输,降低安全风险。加快人口密集场所重点高危企业搬迁步伐,用好、用活“飞地政策”,降低高危风险。

责任单位:县化工转型办,经信、环保、安监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大危化品“打非治违”力度。相关乡镇政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的行为要依法取缔。引导企业通过整合搬迁等方式进入化工园区,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安监、经信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和村(居)。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立待试生产项目台账,组织专家对项目试车方案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待试生产相关规定放开后,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试生产。

责任单位:安监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非煤矿山领域

存在的问题:一是当前部分历史形成矿山采空区物理隔离不彻底,隔离区内仍存有建(构)筑物,人员车辆可以进入,如发生塌陷容易造成事故。二是目前采石场利润可观,有的不法业主无证盗采国家资源。

应对措施:

(1)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整合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临政发〔2017〕18号)要求,停止新设矿山的相关行政许可,强化安全监管,倒逼露天开采普通建材矿山整合,推动全县矿山绿色减量化发展。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环保、安监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继续加大采空区治理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对采空区进行调查治理。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安监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制,增强执法合力,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加大对非法盗采打击力度。按照职责分工,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大对盗采国家资源的监管打击力度。国土资源、公安部门要组织一次专项行动,查处一批、抓捕一批、曝光一批。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国土资源、公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烟花爆竹领域

存在的问题:受利益驱动,个别地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有所抬头。

应对措施:各乡镇要成立“打非”办公室,组织公安、安监、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要落实乡镇、村居“打非”责任,发挥乡镇派出所作用,利用摩尔探测仪等设备,提升“打非”工作的有效性。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纳入“打非”体系,协助“打非”。

责任单位:公安、安监、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涉氨制冷领域

存在的问题:恒温库氨改氟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进展较慢,个别涉氨制冷企业加工车间仍存在液氨管线,部分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不足。

应对措施:

(1)加强督查通报,督促进展慢的乡镇加大以氟代氨改造力度,2017年完成60%的恒温库氨改氟工作,力争2018年底完成全部恒温库氨改氟工作,将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作为优先氨改氟企业。

责任单位:安监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彻底消除加工区域的液氨管线和速冻机未单独隔离的问题。

责任单位:安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粉尘涉爆领域

存在的问题:部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基础较差,存在粉尘爆炸风险;部分板材加工企业导热油锅炉安装区域不合理,易引发火灾。

应对措施:

(1)继续开展粉尘涉爆领域执法检查,按照《临沂市刨花板生产加工企业粉尘涉爆基本规范》,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

责任单位:安监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安监部门要定期举办木材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培训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木材加工企业锅炉安全培训检查力度,消防部门要加大消防培训检查力度。

责任单位:安监、市场监管、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中小企业局、粮食、畜牧等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局、粮食、畜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交通运输领域

存在的问题:一是 “两客一危”车辆仍是监管重点、难点。二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及事故黑点需整改。三是应对团雾等恶劣天气措施有待加强。

应对措施:

(1)抓“两客一危”源头隐患“清零”。公安部门要坚持源头和路面联动联控,确保“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100%。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

责任单位: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

(2)加快推进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及事故黑点整改销号工作。

责任单位:交通、交警、公路、住建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恶劣天气造成的隐患。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以高速公路为重点,对冬季团雾多发路段、易结冰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等重点路段和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易产生团雾路段的巡查力度,制定防控预案,落实应对措施。

责任单位:交警、交通运输部门

7.学校安全领域

存在的问题:学校校舍及设施和校车运营存在安全隐患。

应对措施:

(1)加强校舍及有关设施维护使用管理。落实校长安全第一责任,加强对校舍及设施的巡查检查力度。

责任单位:教育部门

(2)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教育、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

责任单位:教育、交警、交通运输部门

8.消防安全领域

存在的问题: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较多,部分消防水源无水,电路线路老化,消防通道不畅通。

应对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紧盯火灾防控关键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栓无水、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坚决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9.建筑施工领域

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农村建筑市场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需要加强。三是存在非法转包、层层转包问题。四是对包零工的施工队伍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到位。

应对措施:

(1)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和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和施工队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对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力度。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安全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严格“危大工程”管理,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凡是没有按规定编制、审查、论证专项方案的不得施工。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建立健全治理“三违”行为排查、纠正、惩处机制,严厉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

(3)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完善合同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

10.旅游安全领域

存在的问题:一是旅行社租(使)用旅游车辆安全管理需要加强。二是部分旅游景区和游乐场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应对措施:

(1)由旅游部门牵头,督促旅行社租(使)用有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车辆,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包车合同,同时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力度,确保游客安全。

责任单位:旅游、交通、交警、公安部门

(2)由旅游部门牵头抓好景区安全管理,属于特种设备的游乐设施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责任单位:旅游、市场监管部门

(二)关于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形成合力问题

1.改进对行业领域和乡镇的督导机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对全县行业领域和乡镇的安全生产督导制度。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

2.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在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县直部门服务经济发展考核中,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考核权重。

责任单位:县联合督查办公室,县绩考办

(三)关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问题

1.打造企业管理专业团队。督促企业通过招聘、委培等方式,加快打造高素质的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

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

2.强化执法倒逼。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入执法重点,深入检查企业对《临沂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

3.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追究力度。同时,用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让严重违法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安监等部门

4.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严格奖惩。

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

(四)关于安全生产培训问题

1.强化执法,建立“逢查必考”制度。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采用随机抽考、提问、实操的方式,检查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考促培,倒逼企业加强培训。

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

2.加强全员培训。结合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突出企业危险岗位、关键环节、一线员工的现场安全培训。企业应组织签订师徒协议,建立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严格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

(五)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问题

1.加强宣传引导,播放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宣传、安监部门,新闻媒体

2.加大对严重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对严重违法典型企业,联合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达到曝光一个,警示一片的目的。

责任单位:宣传、安监部门,新闻媒体

3.制作行业领域警示教育教材。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编制警示教育教材和警示片,由各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警示教材的制作、发放和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问题

1.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考试和遴选方式,引进专业对口的监管人员。

责任单位:编制、人社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充分发挥基础网格安全生产作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网格,由网格员负责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见到实效。

(三)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将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大快严”调度体系,每两周调度、通报一次问题解决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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