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制定全县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4-03-2018-00001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4-03 | ||
标 题: | 沂水县制定全县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保障作用,有效化解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风险,沂水县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于3月底研究制定了《全县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沂安监发〔2018〕21号),并建立了沂水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全县高危行业实施安责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县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方案安排,根据监管职责分工,依法组织本行业试点范围内的企业投保安责险。同时及时评估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保险制度,特别是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责险有利于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企业加强安全防护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从而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沂水县安监局法规科 郝风强 赵玉云 郝杰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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