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旅游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65584/2022-000016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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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旅游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
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提高旅游管理和服务质量,扎会死推动文明旅游和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打造“暖人心·游沂水”优质旅游服务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旅游景区
1、要继续开展好“暖人心·游沂水”服务活动。利用春节、五一、中国旅游日、十一等重要节假日,设置志愿服务站,在重点部位安排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或志愿者担任文明安全督导员,佩戴袖标或肩带,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告知、安全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守秩序、戴口罩。
2、要改善硬件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设置吸烟区,增设垃圾桶,增加安全温馨提示数量,用良好环境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注意安全,为游客实施文明行为提供基础保障。
3、要加强对景区从业人员的文明礼仪和安全教育,优化管理、文明服务,以自身文明带动游客文明,以自身安全防范带动游客提高意识。
(二)旅行社
1、要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做好文明旅游和安全提示工作。各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附送文明旅游及安全宣传材料、不文明出游典型案例,让游客自阅自学并在记录台账上签字,增强游客文明旅游及安全自觉意识;可在合同其他事项中,让游客做出文明旅游及安全承诺,增强游客主体责任意识。
2、各旅行社要把召开行前说明会作为必须的工作环节,导游在初次带团致欢迎词后,要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旅游安全的要求。各旅行社应要求导游将每个团的说明情况用手机进行拍摄录像,团队结束后将视频资料交回旅行社保存。
3、导游要抓住乘车、入住、用餐等时间节点,向游客宣传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禁忌和相关法律;旅途行程中坚持开展文明引导、乘车系安全带宣传,及时提醒游客遵章有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不安全动议和行为。
(三)星级饭店
要加强勤俭节约、绿色消费、“公筷公勺”、不吃野味等宣传引导,要坚持为宾客提供提醒适量点餐、打包、适当布草洗涤、消防疏散提示等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将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不文明行为及影响重大事件处置情况,报送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各旅游企业要扎实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活动要突出文明旅游内涵,做到“三个融入”:一是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为必不可少的业务流程融入规章;二是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为必不可少的业务知识融入培训;三是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为必不可少的规定动作融入考核,将文明旅游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防止业务作与宣传教育“两张皮”,切实把文明旅游工作落到实处。
(三)有效处置不文明行为。要积极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管理,既要组织宣传引导、道德教化,又要健全制度、依法治理。一方面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强化智慧监管,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监督精准管控,及早提醒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戒,并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发挥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警示震慑作用。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