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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政策问答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2-000027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12-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职业培训政策问答


1、职业培训补贴如何申领?

答: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适用于具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适用对象: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等城乡劳动者。

补贴标准:由各市确定。

领取方式:由各职业培训机构代领(符合条件的学员免费培训)。

办理渠道: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如何申领?

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企业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大项目库的有关工种或纳入紧缺职业指导目录的工种,补贴标准提高到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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