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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1-000009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3-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3-26
标       题: 21.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条件 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见习,按规定按时足额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到同级人社部门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材料 1.《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3.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5.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话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中心窗口1、2号 电话:1856056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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