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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1-000009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3-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3-27
标       题: 20.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47号)
对象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办理条件 1、实名登记: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办理实名登记等手续。
2、调整改派: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可以办理调整手续,两年内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3、调整改派的审核权限:
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就业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后回户籍地的,由户籍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省内高校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其中省内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单位由所在地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档案托管由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教育局办理。
办理材料 1、调整改派:毕业生可通过“信息网”“就业网”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直接在网上领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报到证,并自行下载或打印纸质报到证。下载或打印新报到证的同时,原报到证自动注销作废。
2、报到证遗失补发:
2020届及以后毕业生(含结业生)的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遗失后,不再办理补发手续。
3、户口迁移与落户:
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时,可用电子报到证代替纸质报到证。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方式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办理
办理结果
告知方式
办理结果网上反馈
咨询电话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中心窗口1、2号 电话:1856056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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