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19.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理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1-000010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3-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3-28
标       题: 19.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理服务指南
文件依据 临沂市人社局、扶贫办《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17号)
对象范围 疫情期间(2020年2月10日至6月30日)正常经营,吸纳16-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
办理条件 1、疫情期间正常经营,吸纳16-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正常劳动(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其中2月份不少于15天),按时发放工资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给子每人每月100元的吸纳就业补助。
2、疫情期间就业扶贫车问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补助政策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办理材料 1、《就业扶贫车问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补助申领表》;
2、吸纳贫困人员上岗考勤表、工资表;
3、就业扶贫车间对申请材料属实的承诺书。
办理流程 1、就业扶贫车间向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人社部门与扶贫部门核查;
3、补贴信息公示;
4、财政审核拨付。
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材料
办理方式 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现场办理
办理结果
告知方式
办理结果电话反馈
咨询电话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国际大厦8楼815室,电话:2251374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