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沂水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21-000008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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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沂水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沂水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沂民字〔2021〕5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养老机构:
现将《沂水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民政局
2021年3月3日
沂水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汲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和山东招远曹家洼金矿“2.17”火灾事故教训,严格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民政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重点针对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卫生健康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对所有隐患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把握原则
(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源头防控,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单位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达不到标准、不安全的机构,该关停的坚决关停。
(三)合力攻坚,纵深防御。坚持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自身作为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没事当成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要始终绷紧安全管理神经,深入研判安全管理形势,切实把重大风险搞清弄准,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防范管控工作方案。要对辖区内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消防、水电气、食品卫生、设施设备、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检查,认真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
三、重点内容
全县民政领域要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等;是否按照民政部下发的疫情防控指南和本地联防联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落实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疫情处置等防控措施;是否做到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二)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特种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是否对养老机构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
(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四)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民政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六)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为重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消防安全。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相关手续;是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是否落实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的要求;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是否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且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是否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是否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是否设立吸烟室,人员住宿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用电用气安全。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燃气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行为;燃气设施是否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是否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自检;是否指定(有资质)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有检查报告并备案;是否存在老人房间违规使用电器情况。
3.食品药品安全。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是否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在养老机构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食品、药品管理是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对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废弃物。
4.服务秩序安全。是否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是否在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署入住合同;是否对入住老年人定期开展评估;是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委托第三方服务的是否签订外包合同;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是否安装呼叫装置;是否提供24小时当班(夜间值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是否存在老人在房间内吸烟情况;是否存在老人房间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情况;是否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5.房屋安全。是否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是否通过房屋安全质量监测部门鉴定。
四、阶段安排
活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3日至10日)。县民政局制定印发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符合本机构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并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3月10日至5月31日)。全县民政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同时,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6月1日至30日)。针对排查问题进行复查验收销号,对群众举报隐患问题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在全县民政领域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并加强与应急、住建、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政服务领域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二)严格标准要求。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坚决态度,深入开展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每处服务岗位都要明确监管责任人,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对已掌握的和随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五到位”,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整改。
(三)严格落实责任。牢固培树安全观念,切实提高防范意识,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压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
1、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包保督导分工表
沂水县民政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伟 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侯天秀 县民政局副局长
贾文勇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耐松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桂生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胡金平 县殡仪馆馆长
肖 飞 县公墓管理中心主任
刘 燕 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孙宝忠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刘茂祯 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王 丽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刘 恒 县民政局养老科科员
甄绣华 县民政局养老科科员
附件2
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包保督导分工表
序 号 |
单 位 |
责任人 |
帮扶负责人 |
1 |
沂水县社会福利中心 |
刘 燕 |
李 伟 |
2 |
沂水县沂城街道石良社区老年公寓 |
陈永奇 |
侯天秀 |
3 |
沂水县殡仪馆 |
胡金平 |
贾文勇 |
4 |
全县公益性公墓 |
肖 飞 |
贾文勇 |
5 |
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
刘茂祯 |
张耐松 |
6 |
沂水县金鹏颐年园养老中心 |
张玉芹 |
王桂生 |
7 |
临沂市中康爱邻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张珍珍 |
刘 恒 |
8 |
沂水县寿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相寿长 |
甄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