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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淘宝镇、淘宝村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75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2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淘宝镇、淘宝村的实施意见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创建淘宝镇、淘宝村的实施意见
沂政办发〔2021〕5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发展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优选一批产业优势明显、电商基础较好的镇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业公司指导,优化资源、孵化网店、完善配套,促进区域电商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连续三年每年打造4-6个淘宝村,着力打造淘宝镇。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农村青年、创业妇女、合作社经营主体等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利用电子商务创业的能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鼓励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回乡创业,支持电商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创业发展。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借助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销售渠道。

(二)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利用“互联网+”推动产业发展与升级,由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服务业发展,逐步形成适合本区域经济和人文特色的产业集群。支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办公、仓储用房,鼓励利用闲置土地或厂房、楼宇建设农村电商创业园、孵化中心、创业大楼等平台设施。探索供应链金融等商业模式,打造现代农业供应链服务体系。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电商企业合作,提升网上销售服务水平,打造农村特色电商产业基地。

(三)加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供销、邮政以及本地物流快递等资源,不断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做好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和便民服务,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城乡配送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引导发展电商供应链公司,整合沂水本土产业资源,按照网货化标准对产品进行分级、包装、预冷、存储等操作,为平台电商、社区电商、直播电商等各类网商提供优质货源,畅通本地产品上行渠道,促进产品上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淘宝镇、淘宝村创建工作专班,由县商务局统筹协调,相关乡镇、街道配备专人跟进,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推广实施、配套服务等工作,研究制定扶持办法、考核办法等相关推进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开展淘宝镇、淘宝村创建的乡镇(街道),按照每个淘宝镇80万元、淘宝村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同时创建淘宝镇和淘宝村的乡镇(街道),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奖励资金按创建进度分2次拨付,与专业公司签约后拨付50%,申报成功授牌后拨付至100%。以前曾被评为淘宝镇、淘宝村的乡镇、村庄,重复进行创建的不再予以奖励。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淘宝村创建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报道,及时推广在淘宝村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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