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zf/2022-000004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的通知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全市各供水燃气专营单位:
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用水用气报装办理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用水用气报装环节为申请受理(含现场踏勘制定方案)、装表接通(不含设计施工、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2个环节,两个环节总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手续办理实行“零收费”。
对新建工程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推送的项目,供水供气企业通过两条途径(一是“配置账号”方式登录系统,二是“系统对接”方式信息共享)获取信息后,主动对接客户,先行办理工程设计、占掘路手续审批,提前完成外线工程实施,提供前置服务,环节压缩为通水通气1个环节,0.125个工作日办结。
对规模较小的用水用气报装项目实行简易工程管理模式,制定标准化设计图集、标准化物料清单、标准化结算依据、零审批流程等,实行“三零”服务(零跑腿、零审批、零收费)。
项目图纸通过“多图联审”系统共享,项目图纸暂未实现共享或不方便上传的,应容缺受理,在现场踏勘时提交。设计施工等按供水供气企业承诺执行,水气报装工程涉及规划、道路挖掘(占用)、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的,由供水供气企业(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受理部门联合勘察并联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管线长度150米以下的管线接入或150米以上直接服务用户的管道工程,若不涉及新路和重要敏感路段树木移植和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
附件:1.用水用气报装流程
2.新建工程用水用气报装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