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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获得用水用气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zf/2022-000004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9-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获得用水用气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获得用水用气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全市各供水燃气专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获得用水用气工作,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结合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我市获得用水用气指标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用水用气报装等业务办理便利度

各供水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提升用水用气报装线上线下办理融合度,进一步优化完善自建业务系统,对接爱山东APP、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政务网站等系统平台,实现服务营业网点全覆盖和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各项业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确保获得用水用气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从申请受理、现场查勘、设计施工、通水通气和客户回访各个环节均可网上查询。

二、实现报装信息共享,开展一站式主动服务

在自建业务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平台对接和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开展“一站式”集中服务、“管家式”“一对一”主动服务,对涉及外线工程的项目,实行“一表受理、联合踏勘”。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推送的项目,要按照规定时限主动对接用户,了解企业用水用气报装需求,先行办理工程设计、占掘路手续审批,提前完成外线工程实施,客户无需申请,直接挂表通水通气,为客户提供“无感免申请”服务。

对于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接收用户咨询或申请后,提供主动前置服务,即:先行办理用水工程涉及的占掘路审批手续、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提前完成外线工程实施。客户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挂表通水通气。

三、完善企业运营管理机制建设

各供水燃气企业要通过制定标准化设计图集、标准化物料清单、标准化结算依据、零审批流程等方式,对规模较小的用水用气报装项目实行简易工程管理,即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的“三零”服务模式。

制定工程验收标准:制定工程验收具体操作指引,明确设计规范、材料标准、施工工艺等标准规范。

完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手段,拓宽受理渠道,建立用户投诉协调处理机制。

四、提高管理规范化和惠企便企程度

要针对建设项目供水供气报装接入、工程建设、验收开通、设施维护等存在的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增强服务收费项目透明度,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要通过客户服务窗口、企业网站、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不同渠道进行公开。

合理布局供水燃气营业厅服务网点,提高服务网点覆盖率,实现快速应对市场变化的客观需要。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供水燃气企业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对标先进,查找差距,弥补短板。

组建优化营商环境专班,一把手负总责,融合营商工作职责,配备业务能力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再造,通过制定奖惩制度、明确目标分工、压实责任,按月、季度、年度进行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有关培训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全员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狠抓工作落实,提升用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供水燃气企业要打造营商便商惠商样板工程,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度样板工程有关情况报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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