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奖励的旅行社需提供什么材料?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65584/2022-000012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2-04-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申请奖励的旅行社需提供什么材料? |
根据《2022年度沂水县过夜旅游团队奖励办法》,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奖励的旅行社(自驾车协会等相关组织)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沂水县过夜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沂水县过夜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见附件1、附件2);
(3)组团旅行社(自驾车协会等相关组织)与地接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或行程确认单(双方旅行社盖章);
(4)火车(高铁)团队和飞机团队需提供火车(高铁)或飞机的票据证明;
(5)沂水县内旅游景区开具的正式票据,须加盖旅游景区公章;
(6)酒店宾馆营业资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及出具的正式收据复印件或结账清单,收据复印件需加盖旅行社公章,结账清单需注明房间数、住宿人数及住宿天数;
(7)旅行社(自驾车协会等相关组织)提供税务部门机打正规发票,所加盖公章应与申报表公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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