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及审批救助流程是什么?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063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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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及审批救助流程是什么? |
答:康复训练补助标准: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康复训练每天补助88.24元,1个月内康复训练达17天可补助1500元,1年内康复训练达到10个月,且康复训练天数达到170天的,可补助15000元。
送训补贴标准:每名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发放送送训补贴30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1个月内康复训练天数达到17天可补助300元,不足17天的按每天17.56元补助;1年内康复训练达到10个月,且康复训练天数达到170天的补助3000元。
审批救助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受助残疾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原件,0-7周岁受助残疾儿童诊断证明原件,到县残联提出申请。
(2)当场核对。县残联康复部工作人员当场核查相关申请材料,核实定点机构与申请救助儿童类别是否匹配,核查救助年度是否已超过规定期限。
(3)现场填写。市内定点机构康复的儿童监护人当场填写《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在临沂市外山东省内定点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需填写《临沂市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联合申请审核表》并先由机构盖章和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再报县残联审批,并填写《临沂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知情同意书》,同意书需监护人阅读并签字确认。
(4)及时审批。每年12月份对下一年度的儿童康复救助进行审批。县残联对以上材料和机构无异议的现场审批,连同临沂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档案一同盖章,县残联康复部留存审批表,康复救助档案由申请人带回定点机构填写相关记录和评估内容。
(5)签订协议。监护人需先自主选择经各级残联公示确认的残疾儿童定点机构,定点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确定接收后,县残联与定点机构签订《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委托服务协议》。定点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康复服务,建立服务档案和签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