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城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内容是什么?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2-000013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城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内容是什么?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沂水县公安局、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单位现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随机抽取结果,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分公司被列入本次抽查企业名单。
定于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5日期间,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内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检查内容:检查该单位运营资质和审批文件、证照等是否齐备;检查该单位网站是否在公安部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备案;检查是否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内外网审计措施;检查自主开发和经营的信息系统是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监督检查;对企业监控平台(含企业自建平台和社会化平台)功能、数据及车载终端产品品牌、产品质量、功能符合性、数据质量等进行抽查,确保用检一致,防止出现数据造假现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依法检查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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