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申报市级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有哪些条件?
索 引 号: | yishuixjjmyhxxhj2251564/2025-000001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策问答:申报市级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有哪些条件? |
答:企业在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过程中,购置使用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围绕数字化转型更新设备;以及推动试验检测设备升级、节能节水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安全改造等设备更新。按照不高于10%的比例对企业申报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投资进行奖补,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主体为规定时间前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管理体系和一定盈利能力,近二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实施了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并纳入投资统计库;
4.申报企业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5.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购置设备单台(套)价格(含税,下同)超过10万元,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申报的设备包括研发、生产、节能减排、检验检测和安全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
6.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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