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公布2021年度沂水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是不是所有工业企业都参评?
索 引 号: | yishuixjjmyhxxhj2251564/2022-000022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策问答:《关于公布2021年度沂水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是不是所有工业企业都参评? |
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评名单以统计部门2021年年报名单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参评名单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自行确定,原则上占地超过3亩的企业都应纳入评价,食品、化工行业扩展到用地1亩以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不参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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