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这样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4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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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山东这样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
5月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后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全省加装既有住宅电梯1500部,更新(改造、大修)住宅老旧电梯2000部以上,2027年全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
《方案》有序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明确了包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供热设施设备更新、燃气设施设备更新、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建筑施工设备、建筑节能改造在内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十大重点任务。
推动住有宜居--到2027年加装住宅电梯5000部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方案》提出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居民自愿,综合考虑住宅结构条件、居民意愿、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鼓励引导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不得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鼓励具备条件的采取集中连片加装、平层入户方式,实现无障碍通行。2024年全省加装既有住宅电梯1500部;到2027年,加装住宅电梯5000部。
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上,《方案》明确加强住宅小区电梯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更新、改造或大修不符合电梯安全标准、投入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强烈的住宅小区电梯,确保电梯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经济适用、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2024年更新(改造、大修)住宅老旧电梯2000部以上。
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方面,《方案》提出,按照《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等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卫生规范要求,提标改造需要淘汰、能效低的既有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积极推进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向公共供水企业移交。实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2024年底全省漏损率降至7.9%。
推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方案》提出2024年底,累计54%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准Ⅳ类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3%;到2027年,累计7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准Ⅳ类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7%。
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方面,《方案》明确加快建设供热企业智慧供热系统,更新加装热计量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换热站设备,推动自管站移交,实现供热企业直供到户。2024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1500公里以上,移交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供热自管站120个以上;到2027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1900公里以上,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供热自管站实现基本“清零”。
提升城市韧性--设区市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
燃气设施设备更新方面,深入开展城市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城市老化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管网厂站设备设施立即整改,推动“带病运行”燃气管道和厂站设施“两个动态清零”。加大“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整治力度,扎实推进用户端不锈钢波纹管、报警器、切断阀“安全措施三件套”加装升级,支持餐饮等经营单位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实施燃气企业智能化提升建设,提高灌装、储存、充装、配送等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800公里以上;到2027年更新改造2100公里以上。
《方案》还提出,在设区的市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重点部位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重点支持在主城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四级地区和20年以上燃气管道阀井加装物联感知设备,在厂站加装视频、压力流量监测设备。在城市下穿式立交桥、低洼易涝点等重点部位安装水位监测仪及视频监控。对存在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城区,改造或增设排水防涝泵站设备,提高强排能力,全面加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中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设区的市主城区燃气管道、防汛等基础设施前端感知设备达到我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I级推荐标准。
提升智慧水平--鼓励购置无人化环卫作业设备、建筑机器人
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方面,结合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和规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更新改造高耗能、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设施设备。包括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城市道路清扫和清雪除冰等环卫车辆、垃圾中转及分类转运压缩设备、可回收物分拣(分选、压缩、打包)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填埋场的堆体覆膜、渗滤液处理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选、粉碎、再生产品生成)设备、垃圾分类亭(房)和公共厕所等。支持市县按规范配齐配全各类环卫设备车辆,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垃圾分类收集桶等,配置智慧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2024年,更新购置垃圾分类运输、城市道路清扫和清雪除冰等环卫车辆300辆以上,建设可回收物回收分拣中心(站)25处;到2027年,建成回收分拣中心(站)340处以上。
建筑施工设备方面,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
建筑节能改造方面,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计划,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55015)等标准,统筹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及公共建筑照明设备等耗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采用绿色建材产品和能效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支持既有建筑实施超低能耗或绿色化改造。2024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7年,完成3000万平方米以上。
加大财税扶持--提供金融支撑
《方案》还明确了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的保障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的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同时,加大财税扶持。加强综合资金保障,积极争取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用足用好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清洁取暖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超长期国债支持范围,重点投向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热、供气、地下综合管廊)、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领域。精准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
提供金融支撑。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更新或加装电梯。
健全费价机制。指导市县建立健全供水、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城镇居民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价格,并继续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推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因地制宜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方案》明确,省级制定设备更新技术指引。各地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强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和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涉及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