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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住户调查五问五答

索  引  号: yishuixtjj/2024-000002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4-1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策问答:住户调查五问五答

1.住户调查包括哪些内容?国家统计局是如何开展住户调查的?

住户调查是以住户及其家庭成员为调查对象的数据搜集方法,因调查对象群体庞大,一般采用抽样调查方式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住户调查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的收支和生活状况、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和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等。住户调查如何开展,以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为例简要说明。

第一、调查户是如何抽选的。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将所有人口按常住地纳入调查范围,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市、区)抽选确定了1800多个调查县(市、区)、16万调查户。这个调查规模可以使全国居民及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抽样误差控制在1%以内。

第二、调查数据是如何采集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基础数据来源于调查户记账和调查人员入户访问。调查户要将每天发生的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比如工资、奖金、福利、津贴、出售农产品、购买商品、自产自用等信息,逐项登记在账册上。记账时,调查户要一项一项分开记清所有收支项目的数量、单位、金额。对于实物收入和消费,要按规定方法折算成现金收入和支出。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由调查人员入户访问,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

每季度末,调查人员对调查户的记账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编码、录入、审核,并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汇总计算出全国居民的主要收支数据。

第三、调查结果是如何使用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时汇总发布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等重要民生数据,为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统计基础,为农村贫困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城乡低保标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也为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调整民事赔偿标准等民生问题服务。

2.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从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按常住地区分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过去口径存在差别。为了满足政策制定的需要,在“十二五”期间仍推算发布农村居民纯收入,但自2016年开始,不再推算发布农村居民纯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要区别是:从纯收入中扣减了缴纳的社保费用等转移性支出和生活贷款利息等财产性支出。

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调查补贴-赠送农村内部亲友支出。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农户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住户调查中的转移性收入具体包括哪些?

住户调查中的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惠农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报销医疗费、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以及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4.农村家庭中在城镇地区常住的子女,给家中寄送的钱如何统计?

住户的概念不等同于家庭,如果子女在城镇地区常住,那么在农村住户中就不包括该子女了,这个在城镇生活的子女应作为一个城镇的住户进行处理。

举例说明:假如一户农村家庭,儿子去城市务工,长期在城市居住,月工资收入为4000元,每月给家里的父母寄1000元。那么,寄给农村父母的1000元,应该作为农村父母的赡养收入记在转移性收入中。子女的4000元收入是其工资性收入,给农村父母的1000元作为转移性支出,将从子女的可支配收入中扣除。

5.目前住户调查中农民工在城市中的部分收入和消费,是不是有可能被遗漏?

从2013年起,国家统计局采用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制度采集数据,实现统一抽样,并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尤其是对家在农村又常年外出的农民工,其收支情况由原来在农村户籍地向其家人调查,改为在常住地向其本人直接调查,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在城市中常住的农民工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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