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五经普知识问答(三)
索 引 号: | yishuixtjj/2024-000002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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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政策问答:五经普知识问答(三) |
1、单位的行业分类如何界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对调查对象的经济活动性质进行分类判断,划分经济行业。当单位从事一种活动时按该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当单位进行两种以上活动时按其主要活动确定。
2、如何正确填写行业类别?
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相关规定填写。填写时,按照“动词+(修饰性定语)名词”或“(修饰性定语)名词+动词”的形式填写,动词用于描述业务活动的类型,名词用于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如“铝矿采掘”“纯棉服装加工”“市政道路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制品批发”“普通小学教育”等。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行业小类代码。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3、如何界定批发业?
批发业是指购进商品后,再向其他批发或零售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批量销售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的活动,以及从事进出口贸易和贸易经纪与代理的活动,包括拥有货物所有权,并以本单位(公司)的名义进行交易活动,也包括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收取佣金的商品代理、商品代售活动;还包括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中固定摊位的批发活动,以及以销售为目的的收购活动。
4、如何界定零售业?
零售业指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门零售商店、品牌专卖店、售货摊等主要面向最终消费者(如居民等)的销售活动,以互联网、邮政、电话、售货机等方式的销售活动,还包括在同一地点,后面加工生产,前面店铺(如面包房)的销售活动。
5、如何界定住宿和餐饮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本行业门类包括 61(住宿业)和 62(餐饮业)大类。其中,住宿业指为旅行者提供短期留宿场所的活动,有些单位只提供住宿,也有些单位提供住宿、饮食、商务、娱乐一体的服务,本类不包括主要按月或按年长期出租房屋住所的活动;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