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沂水县统计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中公职律师的基本工作措施是什么?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062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6-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策问答:《沂水县统计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中公职律师的基本工作措施是什么? |
答:(一)引导公职律师树立不断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充分保障公职律师的学习时间、资料经费、培训机会,使公职律师知识得以更新,业务能力得以锻炼。公职律师既要熟悉统计工作特点,又要具有一定的执法经验和诉讼经验,要自觉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律实践活动,积极为局机关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二)加强公职律师与市律师协会的沟通,加强公职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为公职律师提供各种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法律素质的机会和平台。
(三)要在职位安排、能力提升上有针对性地给予充分考虑,以更好地调动公职律师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实施公职律师制度后,凡获得公职律师资格的工作人员,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逐步落实职位管理要求及待遇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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