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我县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4-000005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策问答:我县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 |
答:(一)有线数字电视(含机顶盒1台)城市24元/月,农村不超过20元/月,同址、同户家庭开通多台数字电视,第二台起每台10元/月(机顶盒自行购买)。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市总工会认定的持《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三)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免交有线电视初装费和基本收视维护费。
(四)以上优惠仅限第一台终端,同址、同户开通第二台的,仍按每台10元/月标准收取。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