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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2021年出台的《关于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2022年在收费标准方面是否有变化?

索  引  号: yishuixfzhggj2251566/2022-000033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2-12-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策问答:2021年出台的《关于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2022年在收费标准方面是否有变化?

答:在小型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方面没有变化。标准如下:通过自流方式供水的,粮食作物基准价格为0.45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林果、水产养殖等基准价格为0.66元/立方米;通过提灌方式供水的,粮食作物基准价格为0.72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林果、水产养殖等基准价格为1.29元/立方米。供、用水双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照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幅度确定最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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