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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现有水文监测设施怎么办?

索  引  号: yishuixslj2251638/2022-000011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2-08-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如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现有水文监测设施怎么办?

答:如确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立项前,报经对该水文测站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迁移期间,水文机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保持水文监测工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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