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2022年沂水县保护性耕作(小麦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中主要内容?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2-000016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
标 题: | 政策问答:《2022年沂水县保护性耕作(小麦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中主要内容? |
答:在小麦生产重点乡镇(街道)、县域内高速公路沿线、水库周围等重点区域加快秸秆切碎还田项目示范点建设,依托农机合作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为鼓励农机合作社高质量完成小麦秸秆还田工作任务,为开展项目作业的5家实施主体免费配备秸秆还田远程检测设备各2台,共计10台。全面实施秸秆切碎还田作业远程在线监测,农机合作社的作业机械必须统一安装智能监测设备,纳入智能远程监测系统进行统一监控管理,没有纳入监测系统管理的作业数据,一律不予承认。作业机械在进行作业时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订单作业,努力扩大小麦秸秆还田实施面积,以点带面,区域推进,带动全县小麦秸秆切碎还田作业的全面开展。
(一)实施主体。为保障农机作业安全,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通过评审程序,综合2019、2020年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农机合作社作业情况,确定了高桥镇军海农机合作社等5家纳入全市安全执法检查评估范围的农机合作社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补助标准。项目资金来源为2020年秸秆切碎还田项目剩余资金,共计594335.5元,待项目完成后直接补助到实施项目的农机合作社。按照每亩补助25元的标准,确定实施小麦秸秆切碎还田作业面积23774亩。
(三)技术要求。秸秆切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切碎长度合格率不低于85%,留茬高度不大于8厘米,田间秸秆、根茬粉碎后抛洒均匀,无堆积和条状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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