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补换领需要哪些材料?
索 引 号: | yishuixgaj2251622/2024-000002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户口簿补换领需要哪些材料? |
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管理 ……。公民迁移户口的,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将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另册保存,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新建常住人口登记表。全户迁移的,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收回并销毁其居民户口簿,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个人迁移的,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在居民户口簿上予以注明,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填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居民户口簿因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丢失或用完的,应予以换发或者补发。 年满16周岁的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时,应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一张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另外一张用于办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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