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如何储存?

索  引  号: yishuixgaj2251622/2022-000010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9-07-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7-21
标       题: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如何储存?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如何储存?


根据2019年8月10日起施行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储存在封闭式、半封闭式或者露天式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内,并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教学、科研、医疗、测试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可使用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应当在50公斤以下


公安部

2019年07月21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