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索 引 号: | yishuiylbzj/2022-000017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
原我市居民医保的住院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是一级200 元、二级500 元、三级1000 元,并且一年之内每次住院都要扣除一次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起付线以上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是,一级85%(乡镇卫生院90%)、二级70%或65%、三级55%。
今年9月1日起,政策调整为: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第一次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低为200元、400元、800元,并且规定第二次及以后的每次住院起付线是一级100元、二级200元、三级400元(实行减半政策);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患者市内同一定点医院多次住院的,取消第二次及以后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起付线以上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0%、一级85%,二级统一提高到72%,三级统一提高到60%。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仍为每人15万元。通过降低居民住院起付线和提高二三级定点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了居民住院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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