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沂水县2022年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47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沂水县2022年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
2016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时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加快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2022年4月山东省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16市55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我县被列为55个县(市、区)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县之一。为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为指导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为逐步实现基于信用监管的差异化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为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沂水县2022年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正式印发。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