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沂水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的补助标准?
索 引 号: |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2-000019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策问答:《沂水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的补助标准? |
答:统筹整合各级资金,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县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补助。补助标准为县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市级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省级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国家级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