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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索  引  号: yishuixzwfwzx2227736/2024-000028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4-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诊所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一、哪些医疗机构适用于《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设住院病床(产床)的诊所。这里所说的诊所不含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的中医诊所。通俗讲医疗机构类别为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适用于《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图片二、设置诊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3.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图片三、诊所备案提交哪些资料?


1.诊所备案信息表;

2.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3.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4.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5.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诊所规章制度;

7.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8.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9.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10.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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