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打字复印店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问题和答复梳理汇总
索 引 号: | yishuixzwfwzx2227736/2022-000069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策问答:打字复印店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问题和答复梳理汇总 |
答:近日很多群众咨询打字复印店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相关问题,我们在此将常见的问题和答复梳理汇总,详情如下:
1、打字复印店可以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吗?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规定:第二条 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打字复印店若从事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的个人或企业可以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其他印刷品印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要有:文字、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
2、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其他印刷品印刷),个体工商户可以吗?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规定:第九条 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个体工商户可以。但若申请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类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必须为企业。
3、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其他印刷品印刷),对房产有何要求?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规定:第六条 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房屋性质不能为住宅。
4. 听说还需要考试,具体是考什么内容?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规定:第六条 (五)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提交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需通过县审批局的印刷资格考试,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的相关内容,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满分100分,90分以上即为合格。
5. 没有特别多印刷设备,只有几台打印机可以吗?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规定:第六条 (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
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即可,对具体数量没有要求。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购买发票或收据。
6. 多久可以办出证?
法定办结时限为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踏勘时间)。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如果材料齐全,会经过 材料受理-材料审核-现场踏勘-材料复核-邮寄市局-市局审批-市局发证-县局领取等过程。从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到最终拿到证书,一般1-3周(包含市县审批局来回邮寄时间)不等。
具体的材料清单和模板可以扫描下图的二维码下载填写。其他有关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的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539-2210606。材料准备齐全后,可前往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A309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