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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沂水县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总体要求

索  引  号: yishuixkxjsj/2024-000002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4-01-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策问答:《沂水县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总体要求

答:(一)在沂水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应为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一批优秀的研发团队,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

(三)有固定的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技术力量、必要的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支撑条件;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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