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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补贴标准、享受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5-000003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2-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补贴标准、享受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①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相关规定,临沂市区级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九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2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101日起执行),按月足额发放。

同一人员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②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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