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对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今年《要点》有什么新的要求?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2-000168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策问答:对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今年《要点》有什么新的要求? |
答:《沂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限等,特别是一下领域:
校务公开方面:教育部门负责指导、推进、督促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民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教办发〔2021〕3 号)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校务信息。
院务公开方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等要求,及时公开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21〕4 号)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企事业信息。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方面: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 年第11 号)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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