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7年第5号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73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7年第5号 |
2017年11月14日,省政府《关于沂水县2017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870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20.96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龙家圈街道,总面积9.0452公顷,涉及龙家圈街道杨家庄子村、前马荒村、沂城街道前小河社区3个村土地。其中:杨家庄子村土地5.3859公顷(园地3.8648公顷、林地0.1388公顷、农村道0.0821公顷、沟渠0.0067公顷、设施农用地0.434公顷、住宅用地0.8595公顷);前马荒村土地0.8993公顷(园地0.6855公顷、农村道路0.0132公顷、沟渠0.0068公顷、住宅用地0.1938公顷);前小河社区土地2.76公顷(园地2.6215公顷、农村道路0.0994公顷、沟渠0.039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位于龙家圈街道,总面积3.9324公顷,涉及前马荒村土地2.559公顷(园地2.2905公顷、林地0.0258公顷、住宅用地0.2427公顷);杨家庄子村土地1.3734公顷(园地0.0039公顷、林地1.2727公顷、住宅用地0.0968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于沂城街道,总面积5.9702公顷,涉及冯家庄村土地2.1309公顷(园地1.4332公顷、农村道路0.0126公顷、沟渠0.0318公顷、设施农用地0.1099公顷、住宅用地0.5434公顷);东院村土地0.4231公顷(耕地0.2668公顷、园地0.1458公顷、沟渠0.0055公顷、住宅用地0.005公顷);毛家尧村土地3.1462公顷(园地2.6706公顷、农村道路0.1217公顷、沟渠0.0373公顷、住宅用地0.586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2017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842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戚树高;联系电话:13869956855。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