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沂征公告〔2017〕6号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75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沂征公告〔2017〕6号 |
为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及用途
(一)地块一
1.位置及范围:经济开发区东王家庄子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开发区东王家庄子村。
3.用途:工业用地。
(二)地块二
1.位置及范围: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夏家楼村、院东头镇关帝庙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夏家楼村、院东头镇关帝庙村。
3.用途:工业用地。
(三)地块三
1.位置及范围:许家湖镇石埠官庄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家湖镇石埠官庄村。
3.用途:工业用地。
(四)地块四
1.位置及范围:许家湖镇石埠官庄村、李家庄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家湖镇石埠官庄村、李家庄村。
3.用途:工业用地。
(五)地块五
1.位置及范围:许家湖镇石埠官庄村、李家庄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家湖镇石埠官庄村、李家庄村。
3.用途:工业用地。
(六)地块六
1.位置及范围:许家湖镇石埠官庄村、李家庄村、夏家楼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家湖镇石埠官庄村、李家庄村、夏家楼村。
3.用途:工业用地。
(七)地块七
1.位置及范围:沂城街道前善疃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沂城街道前善疃村。
3.用途:工业用地。
(八)地块八
1.位置及范围:龙家圈镇后马荒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家圈镇后马荒村。
3.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九)地块九
1.位置及范围:杨庄镇商家庄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杨庄镇商家庄村。
3.用途:工业用地。
(十)地块十
1.位置及范围:沂城街道东院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沂城街道东院村。
3.用途:住宅用地。
(十一)地块十一
1.位置及范围:沂城街道东院村、许家湖镇王家山村内。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沂城街道东院村、许家湖镇王家山村。
3.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沂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29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7年4月1日至5日由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