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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政策

索  引  号: yishuixgjswj2252112/2022-000013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6-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四、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山东省内由供电公司代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用电户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山东省停止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享受条件】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市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停止代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政策依据】

1.《关于继续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公告》(鲁财税〔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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