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gjswj2252112/2022-000023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税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 民 银 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民 航 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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