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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jswj2252112/2022-000020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4-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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